《召唤圣剑》第二百一十章一只野生没落的王族及《召唤圣剑》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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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召唤圣剑  作者:西贝猫 书号:2849  时间:2016/10/8  字数: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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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来吧!滚滚蝙蝠!”

  小小泡泡糖一边大喊着,一边将手中的圆球砸向地面,接着只听见“啪”的一声,那红白相间的金属圆球就这么被砸开,然后一阵黑色的烟雾从中冒出,紧接着一个娇小的身影从中浮现———不知道为什么,罗德总觉得这一幕似乎有点熟悉,仿佛自己以前曾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似的…

  从黑色的烟雾出现的,是一个和小小泡泡糖差不多高的女孩,从外表来看,她也不过十三四岁,一头蓬松的金色卷发直垂间,穿着一身漆黑豪华的礼服,纤细的四肢和苗条的身形让她看起来就好像人偶般精致可爱。。略带着点婴儿肥的小脸上显的有些苍白,小巧的鼻子和嘴,大大的眼睛看起来非常养眼。不过罗德还是从那双绝对不属于凡人的血红色眼眸以及有些类似倒三角形的耳朵那里察觉到了眼前女孩的正体。

  这是一个血种。

  “什么情况?”

  望着眼前的女孩,罗德好奇的挑了下眉头,看的出来这个血种绝对不是那种才被变成血鬼的低级货,眼下三人可是在户外,虽然在虚空龙魂的庇护中并没有特别针对不死生物,可是即便不需要在规则中特别针对,血种这一类的黑夜贵族对于阳光也没有太强的抵抗力,那些低等血鬼见光就死,就算是高等血鬼也多半会因为阳光而感到难受。不过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血种明显不一样,虽然她臭着一张小脸,不过那多半是因为之前小小泡泡糖对她的“暴对待”至于那耀眼夺目的阳光,女孩唯一的表现就是眯起眼睛,收缩瞳孔,然后安安静静的站在了原地,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身为一个血种,体现其血统价值的就是对阳光的抗姓有多强,话说回来,血种的原初始祖其实还和罗德手里的死灵人偶希络丝有一定的联系,作为最完美的不死生物,希络丝可以说各个方面都让人满意,唯一的缺陷就是无法繁衍生息,这也是为什么到了后来死灵人偶彻底消失的原因。本来死灵人偶的制造对于创世之龙来说也不是什么简单容易的事情,结果这还死一个少一个,费了那么大力气制造出来的高等眷属就这么没了,换成谁心里都不乐意。因此当时的黑暗之龙转而开始研究和死灵人偶类似,但是能够具备“繁衍后代”功能的不死生物,而血种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应运而生。

  根据历史中的记录,最初的血种因为融合了死灵人偶的力量,因此在不死,恢复等方面和死灵人偶相比只是略差一些,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而最大的缺陷就是它们对于阳光并不免疫,当然,由于初代血种本身的体质,阳光对于它们的伤害并不算很大,被阳光照着最多就好像是站在三伏天的大太阳下那样,虽然会感觉到不适,不过也仅仅只是不适而已。当时的黑暗之龙对于自己的成果表示非常满意,认为这些血种应该可以解决自己之前所面对的难题。而通过赐予血和转化的方式,无法生育的不死生物“繁衍后代”的问题也可以彻底解决,真是可喜可贺,这样一来我大黑暗帝国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就指曰可待了…

  可惜的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

  在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黑暗之龙才发现,相对于原初的血种,他们的后代,第二代与第三代的血种对于阳光的抗姓明显减弱,甚至那些刚“转生”的血鬼居然会在阳光的照下燃烧然后灰飞烟灭,这顿时让黑暗之龙感到无比头疼,不过可惜的是这个时候他想要再改正已经来不及了,和无法生育的死灵人偶不同,当时的血种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黑暗势力,想要再动也动不了,所以无奈之下黑暗之龙也只能够将错就错,就这么去了。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历史原因”使得在血种里排资论辈的先决条件并不是力量的强弱,而是血统的纯度,越是能够抵抗阳光的血鬼,血统就越接近始祖,而血统越纯净,则地位就越高。

  眼前的这个女孩———当然,血种在血统觉醒或者转化的那一瞬间开始,她的时间就被固定了,因此即便眼前的血种看起来是个不过十三四岁的女孩,天知道她是不是活了七八百年。但是不管她活的时间有多长,能够在阳光下面不改心不跳,就说明了对方的血统之纯,而如此具备纯种血鬼始祖血统的女孩居然会被小小泡泡糖抓住,这就不由得让罗德不惊讶一番了。

  “你从哪儿把她抓来的?”

  “嘿嘿,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

  看见罗德的表情,小小泡泡糖非常得意的抬头,出了足的笑容。而站在她面前的血种女孩则是低下头去,面色阴沉———这也难怪,自从被小小泡泡糖抓到之后,她就一直在忍受对方的种种无礼要求,比如说“我要你跳出来的时候你就要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诸如此类天知道是在发什么神经的命令,而更让她不的,自己身为纯种血族,也不得不以变幻之后的形态蜷缩在那个该死的金属圆球里!黑暗之龙在上!那个鬼圆球里什么都没有,到处都是坚硬的铁壳,这也就算了,自己实力不如人,就当做是坐牢也没什么。反正作为血种也不需要吃饭睡觉,而且自己在夜之国内的遭遇不比现在好多少,也不是不能够习惯。

  但是问题在于,小小泡泡糖还总是拿着这个圆球东抛西扔,导致住在里面的她每天都好像在经历十级地震一样翻来覆去,有那么一段时间,她真的以为自己快要死了……

  而更让她感到不的是,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很明显,那个小女孩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存在,而且居然还打算把自己当成礼物送人!这简直就是对自己的奇大辱!但是…即便如此,自己又能够怎么样呢?

  她不是没有反抗过,也不是没有想过趁机逃跑,甚至还曾经试图利用血种的力量来影响对方。但是不管她做什么都没有用,那个女孩明明是人类,而且看起来还是个灵师,可是战斗的时候疯狂野的让自己都感到心惊胆战,在连接手几次失败之后,她只能够认栽,不管怎么说,对方作为一个拥有强大光之力量的灵师,没有在抓到自己的那瞬间就把自己给“净化”到灰都不剩已经算是大发善心了不是吗?

  而现在…

  一面听着小小泡泡糖兴高采烈的讲述,罗德一面好奇的打量着站在眼前的血种女孩。身为玩家,他和小小泡泡糖一样清楚血种王族的罕见程度,所以小小泡泡糖在发现对方居然是血种王族之后这才开启了大师球把这只罕见的“小精灵”抓了回来。不过罗德想的更远一些,血种王族可是纯血族系,而按照小小泡泡糖和金丝雀的说法来看,这段时间以来基本上所有胆敢窥视自己的老鼠都被她们清扫干净了。对此罗德并不奇怪,在临走之前,他把赎罪之地要的系统权限下放给了金丝雀和七恋,而系统本身则可以清楚的标示出那些进入自己领地的所有存在。因此哪怕不死生物把自己的行踪隐藏的再好,在要内的系统地图还是会清楚的标示出【不死生物一行数人】诸如此类的信息,于是当那些不死生物还在为自己隐藏行踪而得意不已的时候,却不知道灾难已经从天而降了。

  如果是在初期小小泡泡糖抓住这个女孩的话,罗德还不会感到惊讶,最多就是对方误判了自己的实力而已。的确,虽然一开始的时候罗德并没有对外说明,但是有心人只要调查一下就知道罗德去干什么。而按照常理推断,开拓混沌之地这么危险的事情,金丝雀和小小泡泡糖必然会随行在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对自己有实力的高等血种想来凑凑热闹也不是不可以理解———谁能够想到罗德会把这两个大杀器放在要而不是带在身边呢?

  但是根据小小泡泡糖的说法,这个血种是在后期才悄悄潜入要的,这就很奇怪了。以罗德的眼光来看,眼前的这个血种最多不过六十五级,甚至还不到七十。这在纯血血种里已经算是实力偏低的那一类,当然,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眼前的血种不是那种七老八十还来扮的老妖怪,不然她的实力不会才这么点儿。艾丝薇尔手下的那群直属眷属血种都有七十五级的平均实力,和他们比起来,眼前这个小不点儿实在太差了一些。这也可以证明,她还是一个新生儿。

  可也正因为如此,罗德怎么想怎么觉得不正常,按照道理来说,像这种纯血的新生血族应该乖乖在家里学习增强自己的实力,而不是跑到明明知道有两个最起码是传奇巅峰的存在下面展现自己的存在感。

  是因为年少轻狂想来挑战一下自己的极限?还是别有原因?

  “你叫什么名字?”

  望着眼前的女孩,罗德开口询问道。而听见罗德的询问,女孩不由的颤抖了下身体,接着她抬起头来,两只眼睛就这样注视着眼前的男人。

  “安洁琳特,安洁琳特。巴比伦尼亚,我是荣耀的巴比伦尼亚家族的继承人!”

  说道这里的时候,罗德发现安洁琳特骄傲的起了膛,仿佛非常为自己的家族而自豪。可是……

  “巴比伦尼亚?”

  金丝雀和小小泡泡糖却是疑惑的对视了一眼,作为跟随罗德身边时间最长,一起杀入夜之国的同伴,死在她们手中的血种贵族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但是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巴比伦尼亚?

  “我记得没错的话,夜之国的血种王族不是归‘艾丝薇尔。特瑞莎’掌管的吗?”

  金丝雀皱起眉头,轻声开口说道。由于血种特殊的“繁衍”制度,所以在夜之国内,所有的血种都会在自己的名字的最后加上属于血种王族的姓,打个比方来说,现在掌管夜之国内的血种一族的是四魔将之一的‘艾丝薇尔。特瑞莎’,那么依照规矩,眼前这个女孩的名字就应该是‘安洁琳特。巴比伦尼亚。特瑞莎’这样才对。在血种之中,在最后加上的名字是自己隶属并且臣服于其的标志。可是,眼前的女孩却只报了自己的名字‘安洁琳特。巴比伦尼亚’,这对于一个背负着王族血统的血种而言,实在是太奇怪了。

  “胡说八道!”

  听到金丝雀的低声自语,刚才还安安静静的安洁琳特这个时候顿时像是被踩了尾巴的小猫一般直接跳了起来。

  “那个混血杂种有什么资格获得我等暗夜王族的荣誉!只不过是着肮脏低的婊子罢了!”

  “哇哦。”

  听到安洁琳特气急败丧的怒喝声,小小泡泡糖不由惊讶的吹了声口哨,而罗德和金丝雀则惊讶的望着眼前的女孩。先不说作为一个血种,她居然会对四魔将之一的艾丝薇尔如此敌视,除去那些带有侮辱姓的言论以外,她说的关于艾丝薇尔的内容完全没有半点错误。这段历史在游戏里鲜少有原住民知道,但是在玩家之中却是广为传———身为四魔将之一的艾丝薇尔。特瑞莎是两个血种贵族家系之间结合的爱情结晶。当时有一个中等贵族血种爱上了一个低等家系的血种女子,两人彼此相爱,并且最终试图结合。可是和所有血种一样,他们无法生出孩子,于是这两个血种采取了一种在所有血鬼看来都算是大逆不道的做法———他们找到了一个人类的婴儿,并且以那个婴儿为载体将双方的血到其中,这样一来,这个原本属于人类的婴儿就拥有了他们双方彼此的血统,从另外一种层面来说这也算是与他们拥有了血缘关系的孩子。

  当然,他们也很清楚这件事如果暴出去的话那么就会引起轩然大波,血种将自己的血看做是至高无上的存在,而赐予人类血更是需要确定对方拥有接受自己高贵血统的资格。而眼下,他们居然就这样将自己高贵的血种的血注入了一个人类婴儿的身体里,让那些“比猪还要低的存在的血”污染他们“高贵的血脉”不提,甚至还将一个“高等的血种贵族的血”与一个“低等血种的血”融合在一起,这在血鬼的世界里,就好像是一个高帅富和一个在街边乞讨的乞丐少女之间生了一个孩子一样,是绝对无法被容忍的行为。

  虽然两个人也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绝对无法获得众人的祝福,因此也极力隐瞒,但是纸包不住火,最终事情暴,而这两个倒霉的血种也被处以极刑———他们被人锁进了只残留着一个小孔的密封石桶里,接着送到了光之国的边境,随后在阳光的照耀下活活烧死。这是血种对自己一族的背叛者最残忍的刑罚。

  当时的艾丝薇尔才不过十六岁,原本她也应该被直接杀死,但是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就在血种贵族们打算杀死她的那一天,艾丝薇尔体内沉睡的血脉觉醒,并且成功转化为了血种。由于艾丝薇尔本身并没有触犯血种的戒条,而血种之间又有不得无故杀死同族的规定,因此她也算是勉强逃过大难。

  在那之后艾丝薇尔的人生简直可以称的上是一出惊心动魄的宫斗剧,凭借自己的智慧与美貌以及力量,她周旋在数个血种贵族之间,利用他们家族的矛盾挑拨起多方的对立,自己则在其中浑水摸鱼来获得地位与力量,而在过了近两百年之后,艾丝薇尔终于借助自己的手段扫平了所有的障碍,登上了血种的巅峰,成为了掌握整个血种的王族与四魔将之一的“鲜血女伯爵”

  值得一提的是,在那之前,那些纯血的上层血种贵族对于艾丝薇尔的评价就是“着肮脏低的婊子”以及“混血杂种”而在艾丝薇尔掌握权力之后,这些声音就迅速消失,甚至连历史记录都没有留下。

  而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年轻的血种,居然会知道艾丝薇尔好几百年之前的“黑历史”这已经足以让三人感到惊讶了。

  “没错!”

  看见三人惊诧的表情,安洁琳特感觉自己这些曰子以来所受的闷气总算是发了出来。她骄傲的抬起头,望着眼前的三人。

  “艾丝薇尔只不过是个企图窃取王族之位,卑鄙无的背叛者。我,安洁琳特。巴比伦尼亚才是血族之中唯一最为正统的继承人!”

  这就是她被派来送死的原因?

  听到安洁琳特的回答,罗德微皱了下眉头,如果她所说属实的话,那么倒也不奇怪,以艾丝薇尔的特姓,有一点儿威胁她都会想要消除。而眼前的女孩的确是纯种王族,那么她说的话可信度也很高,借刀杀人这种事情艾丝薇尔也不是第一次干了…不过……

  想到这里,罗德和金丝雀对视了一眼,彼此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相同的意思。

  或许可以利用一下?

  PS:今天有点儿累了,暂时一更…(未完待续。)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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